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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融资热点】影视IP

2016-08-11

       在英语世界,如果提到IP,人们首先想到的只能是“IP地址”。只有特别指出,对方才能明白你说的是“知识财产”(Intellectual Property)。可是,这样一个连外国人都不用的简写概念最近却在中国火烧火燎,炙手可热,大有燎原之势。



IP,英文为“Intellectual Property”,其原意为“知识(财产)所有权”或者“智慧(财产)所有权”,也称为智力成果权。
举个例子:
《同桌的你》 《睡在我上铺的兄弟》 热门歌曲转化为电影
《爸爸去哪儿》《奔跑吧,兄弟》 热门电视节目转化为电影
《魔兽》 热门游戏转化为电影
《咱们结婚吧》电视剧转化为电影
还有《十万个冷笑话》、《仙剑》、《三体》等等等。。。。
也就是说一个好的IP,可实现小说、电视剧、电影、动漫、歌曲、游戏等之间的转化。

知识产权(intellectual property rights)包括专利权、商标、著作权、版权,对于版权来讲,可以是一首歌,一部网络小说、话剧,或是某个人物形象,甚至只是一个名字、短语,把它们改编成电影的影视版权,就可以称作IP电影了。

近几年,根据热门畅销小说改编的电影,如《小时代》系列、《左耳》、《何以笙箫默》等片,都是根植于“IP”的项目开发,IP本身有很多,但是我们这儿讲的IP应该是品牌的意思。只有成为品牌才能变得有意义。这个IP的范畴不仅仅是电影本身,还有周边的衍生产品。这块是我们国内目前比较滞后的,但是有很大的市场。

不管是《翻译官》、《芈月传》、《长歌行》,还是《盗墓笔记》、《花千骨》、《明若晓溪》,这些年度巨制都有一个共同的出身:互联网IP剧。

著名编剧六六认为,IP剧大行其道,说明了当前好剧本的过度匮乏。国产电视剧几乎所有的人物类型、关系、故事都被拍尽了,只能借助网络寻找“脑洞大开”的故事,但是最终能否成功并没有定数。

然而,并非所有的“知识财产”都有可被开发成电影项目的潜质:无论什么故事,若要在大银幕上呈现,它必须“可拍摄”(能转化为电影视觉语言),“可融资”(有人愿意砸钱投拍),“可营销”(具有足够的卖点说服投资人砸钱),“可观赏”(影院愿意排片,观众愿意买票)。这几个要素相辅相成,互为因果,缺一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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