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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网贷监管办法

2016-09-21

网贷监管细则8月24日正式落地,P2P行业经历了一轮“野蛮生长”或将得到抑制。周三,银监会、工信部、公安部等四部委联合发布《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办法》(下称“《办法》”),明确规定了同一借款人在同一网贷机构及不同网贷机构的借款余额上限。
具体而言,《办法》规定,同一借款人在同一个平台的借款上限为20万,同一个企业组织在同一个平台的借款上限为100万,同一借款人在不同网贷机构的借款上限为100万,同一个企业组织在不同网贷机构的借款上限为500万。
本次发布的《办法》强调明确引导网贷业务回归信息中介、小额分散、服务实体以及普惠金融的本质。银监会普惠部主任李均锋在发布会上表示,正式发布稿与征求意见稿的一个最大区别,就是进一步明确了网络借贷机构的定位,即“网贷”机构是信息中介而不是信用中介,不允许“网贷”机构吸收存款,设立资金池进行非法集资等。

此外,银监会方面表示,为避免《办法》出台对行业造成较大冲击,《办法》将有12个月过渡期的安排,在过渡期内通过采取自查自纠、清理整顿、分类处置等措施,进一步净化市场环境,促进机构规范发展。
针对此前颇受关注的资金存管问题,《办法》明确规定,“网贷”的资金必须由银行业金融机构第三方进行存管。“只有银行业金融机构才是“网贷”资金的存管者,而不是其他机构,”李均锋在发布会上强调。银监会称,《办法》正式发布后将密切关注各方反应和行业动向,尽快发布网贷客户资金第三方存管、网贷机构备案以及网贷机构信息披露等配套制度。

此前模糊的监管态度不同,此次的细则发布明确的强调了网贷平台小额分散的本质,P2P作为传统金融的补充,自然不能喧宾夺主。可以预想到《办法》的明确规定,未来一段时间很多的平台将面临着转型,业务调整也如箭在弦。
对此,私房钱CEO许四孟表示:新的监管办法与之前的征求意见稿内容大体一致,网贷监管细则的正式出台,对行业有很大的冲击,会加速一些平台进行整编并购,对于正规平台来说无疑是最大的利好消息。《办法》对于网贷的定位以及底线更加明确,将P2P定位于小额普惠,服务的客户群体进一步下沉,势必有更多的P2P经营策略从抵质押转型到信用免担保上,未来也会有更多的信用贷款产品涌现市场,关键在于如何识别以及控制风险。此前,私房钱已经着重布局在征信,利用信用模型更快的发展小额信贷业务。
针对《办法》的出台,私房钱CEO许四孟认为其中有两点是目前所有平台最值得关注:
第一, 银行存管成为行业的标配。
改动托管账户对投资人的账户操作影响非常大,对有一定投资用户的平台来说,账户迁移是个不容小觑的问题。在《办法》颁布前,私房钱已经接触洽谈了多家银行,由于收费以及技术开发进度等问题,并未达成合作。目前,在股东豪康金控的推荐下,私房钱正与厦门银行进行积极的对接和推进,一旦有好消息,会在第一时间和大家分享。

第二: 自然人20万的借款限额。
在12个月的过渡整改期中,大量的网贷平台要为符合细则做出较大的转型努力,行业将进入更加精细化竞争的阶段。监管细则应当会在试运行一段时间后做一些修订调整,私房钱会在此期间内尽快整改,快速的与监管意见吻合。
私房钱关注的点在于:小额信贷的还款来源的风险控制。其实从去年年初就有一些专门做个人小额信贷的机构寻求与私房钱合作,考虑到还款来源的风险控制最终并未实现。
国内的征信体制还不够完善,借款人违约成本较低。除了银行该给的借款额度、信用卡额度,还需要额外来平台无抵押贷款的借款人风险其实是比较大的,贸然接受这样的借款人对平台的投资人是种不负责任的态度。 今年,私房钱也一直在跟消费类分期等机构交流,加大力度开发新的产品,如:消费类贷款、餐饮经营贷、电商经营贷等。
不管政策如何变化,我们还是要抓其本质,保障还款来源,选取优质资产。做好最重要的核心部分,其他都只是形式而已。所以,《办法》的出台,标志着P2P的春天正式来临,真正有实力的平台定会脱颖而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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